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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京编办事[2000]132号
关于成立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函
市经委:
你委<关于成立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成产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你委所属相当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处级领导职数1正1副。今后,应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逐步过渡到自收自支。
“中心”主要职责是: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中小企业情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的创立、生存和发展提供社会服务;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联系或委托区域、行业和各社会服务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等。
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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