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指导  

 


构建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的市场化平台

 

北京产权交易所副总裁 


 

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

我今天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构建不良资产处置的市场化平台”。大家都知道北京产权交易所是一个从事产权交易的市场化平台,产权交易与证券交易有着明显的不同。主要有两点,一点就是产权交易的交易资产权益是不拆细的,另一点是不标准化的。从这两个特点上看,与不良金融资产的处置是有着许多共同的和相似之处的。因此, 2003年我们在北交所开展了利用产权交易平台,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的实践。通过将近两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有了一些体会,今天借这个机会与各位来宾做一个简短的交流。

首先,我们看一下中国不良资产处置的基本情况。大家知道,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中国政府将防范金融风险提到议事日程。1999年,在国务院同意之下,中国设立了四家专业化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四家公司的设立标志着中国利用专业化机构处置不良金融资产帷幕的拉开。不良金融资产的对象主要是金融债券以及由金融债券延伸出来的股权和物权。经过五年多的运营,我们国家处理不良金融资产大致是什么情况?有这么几个数字,我简单的通报一下:

截止2005年第一季度末,我们国家共处置不良金融资产总量6885.5亿元,收回现金1408亿元。阶段处置进度达到54.9%,资产回收率25.5%,现金回收率20.46%。这是截止到目前,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手段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的阶段性的情况。

运营这四、五年,还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第一个主要问题是,在不良金融资产的处置上,透明度不高,难以实现资产回收的价值最大化。

第二个问题,现有法律制度环境不利于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的规范化运营。

第三个问题,在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的过程中,外资积极地介入,但是我们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措施没有跟上。

第四个问题,实际上是设立金融资产公司一开始就意识到的问题,就是一个道德风险的问题。我记得19996月,当时的国家体改委与里昂证券在长安俱乐部,围绕“资产公司设立与运营会出现哪些问题”专门召开了讨论会,在这次讨论会上,把如何防范道德风险问题提到非常高的角度。会后把这个问题专门写了一个报告,向当时的国务院领导做了一个汇报。后来我看到这个报告的批复,给当时主管金融工作的温家宝副总理。现在回过头来看,在不良金融资产的处置过程中,道德风险的问题日益凸现出来了。

下面介绍一下北交所不良资产交易的简单情况。2003818日,北交所金融资产超市挂牌。这是全国产权市场第一家引进金融市场,是通过产权市场平台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的市场平台。

北交所处置不良资产的优势在哪里?具体做法又是什么?优势有两个,一个是,北交所有一个公开披露信息的一系列制度,这套制度是与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制度相联系的。另外一个优势就是北交所拥有自身的会员和国内外的合作机构网络,在这个网络之内有一种竞价的机制。具体做法是,北交所网站上有涉及不良金融资产进入北交所以后的整个操作流程。

北交所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有三种定价方式,第一种就是案例定价,已经成交的不良金融资产定价多少是其他同类不良金融资产定价的参考。另外一种是专业机构评估定价,专业机构对同类资产进行评估,这也是一个市场参考价。最关键一种定价方式就是入场会员代表他的投资人进行集合竞价,这是一个竞价系统。而且这个价格的产生是一个市场化的价格。

截止到目前,在北交所挂牌的不良金融资产项目共310项,涉及到房地产、机械、电信等30几个行业,总价值近400亿元,目前已经成交资产11亿元,预计今年不良资产成交可能要超过上百亿。

刚才我们谈到了,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当中一个首要的问题就是资产透明度不高,交易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披露,关联交易以至内部交易时有发生,这些都制约着不良金融资产的回收。这个问题的出现是与没有一个公开的市场平台密切相关的。一个完善的公开的交易市场,具有汇聚信息、价值决定价格、配置资源的功能。由于缺乏这么一个规范化的公开市场平台,不能提供同类可以类比的资产价格,因此不良资产处置当中价格是否合理、处置是否公平,就没有参考。所以鉴于这个问题,我们看一下国有产权选场、进场交易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是以20031230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第3号令为标志的,自200421日正式实施。配合这个3号令,国务院国资委随后又出台了八个文件,我们简称“一拖八”。

文件要求的第一点是,所有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一定要进场。第二,国有产权交易市场要由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按照相应的标准来选择。第三,国有产权的交易一定要有一系列的公开信息披露。第四,交易方式是通过信息披露,征集受让方出价多少来决定。第五,交易的价格不能低于评估值的90%,如果低于90%还要有相应的机构进行批准。国务院国资委启动的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并没有自己建立一个市场,而是利用地方政府支持建设起来的产权市场,在已有的市场当中按照标准进行了选择。去年3月份,选择了北京、天津、上海三家产权市场作为国务院中央所属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首批试点单位。

围绕3号令,国有产权交易要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就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的3号令以及相关配套的八个文件。第一个基本点是,在最大范围内征寻受让方,信息披露制度也有相应的规定,要在指定的省级以上的媒体和试点机构的各自网站披露信息。披露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前后加起来一个月时间。这样的制度安排就是要让更多人了解产权出售信息,让国有资产所有人要有知情权。第二个基本点是面向各类投资人。3号令以及相关的八个文件中规定,国有产权的出售可以出售给外资,可以出售给个人,也可以出售给民营,还可以出售给国有或其他企业。所面向的投资人没有限制,任何法人、自然人都可以获取这个信息,都可以进行售让。

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有一个基本的理念,因为是国有产权,要真正让所有人通过公开信息披露,来了解这个信息,只有了解这个信息以后才有决策权,是否收购、是否参与竞价,如果你没有参与竞价,等于你放弃了你的决策,放弃了这次收购。

另外通过市场化的竞价,3号令规定,如果只产生一个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必须选择竞价的方式,拍卖或者招投标,或者是电子化的网上竞价。

那么我们可以看到,不良金融资产基本上是国有资产,它的交易监管和规范是十分重要的,最近中国银监会的一个不良资产课题小组提出建议。他们建议今后的不良资产处置要着力培育市场,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市场平台,来把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中透明度不高、价值实现难以最大化这样一个突出的问题得以解决。

北交所作为一个产权的公开交易市场平台,它的独到的价值,首先是,北交所按照国务院国资委3号令,建立了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刚才熊总已经说了,我们的交易信息在中证报、上海证券报等相关媒体做定期的披露。另外一个就是北交所会员之间的竞价,会员代表各方投资人之间一定要在场内进行竞价。再一个是,北交所目前不仅仅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北京办事处进行合作,还与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等其他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进行合作,大量不良金融资产都希望通过这么一个公开的市场平台进行处置。

我想,我们要探索构建一个全国性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的市场化平台。在这里透露一个信息,两周前,国务院国资委在重庆召开了一次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有一个信息,重庆市政府决定,重庆的金融资产纳入到重庆市国资委监管。重庆的金融资产的转让要进入重庆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信息。我同时也了解到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领导对这个事情的表态:第一条,我们鼓励、支持但是不强制。为什么?因为3号令及其八个文件没有明确金融资产要按照国有产权交易这个流程操作,但是可以参照这些规定。第二条,希望地方国资部门积极探索形成自己的经验。

建设全国的不良资产处置的公开市场平台就需要对不良资产交易实施监管,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类似“一拖八”一样的国有产权交易规定,这样才有监管的基础,如果没有一系列法律法规,监管就没有基础,你就是人治不是法治。我们要发展公开化的市场平台,只有在公开化的市场平台上处置才能规范交易行为。

应该说,产权市场把国有产权的交易变成了一种“阳光交易”,在阳光交易中也有阳光下的利润。我们的产权交易机构、产权交易平台既要维护出资人的权利也要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我们希望未来不良资产的处置能够形成阳光交易,使得中外投资人能在阳光交易中获取阳光下的利润。另外要说一句,阳光下的利润未必不丰厚。

  谢谢大家!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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