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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成立改制工作班子,由一把手挂帅,关键科室和中介服务机构进入这个工作班子。提出"改制申请",请上级主管部门出文"同意改制"。
第二步,提出改制思路(初稿),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修改后,形成定稿,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先期征求上级意见。既体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又主动争取上级的支持理解。新公司的域名可以提前申报、确认。
第三步,确定"改制时点",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改制审计,理清资产、资金的真实数据,并清理全厂职工劳动合同状况、特殊群体(退休、离职、伤残、大病等)状况,按改制政策,计算出"预留安置费用"。改制时点要根据经营、劳动、财务和投资状况稳妥确定,一经确定不再变动。
第四步,将改制审计结果和职工预安排方案量化到"改制思路"中,结合改制政策文件精神,提出"改制方案"(初稿),充分征求上级和职工代表意见后,形成"改制方案"(定稿)。
第五步,
召开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改制方案,形成"大会决议",备好原件两份。职代会力求充分准备,一次成功。
第六步,将正式的改制方案和职代会决议上报上级,改制方案主要内容为:改制方向;改制可行性、必要性;通过改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新公司发展目标;资产预评估;按改制政策配股、折股方式;认股、募股来源;可享受的政策及文件出处(不享受的政策也列出文号);改制工作步骤等。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作出改制批复,备好批复原件两份。
第七步,按已批复的改制方案,进行资产评估。委托评估机构进驻,企业派专人配合,提供数据资料。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审核、确认方式,按国资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八步,根据资产评估、确认结果,准确确定新公司的资产规模、构成与来源,以及注册资本额及构成。完成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新公司章程等公司注册前的文件准备。
第九步,办理新公司的各项登记、审批、备案手续。
在工商局办理新公司域名登记等注册登记手续。在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前置审批或备案。如:在技术监督局办理新的企业法人代码注册或变更项目;在国税局、地税局办理完税证明;在公安局办理公章审批;在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变更。从事特殊行业的要办理资质认证或备案手续。如房地产业、广告业、印刷业、餐饮业、旅店业、文化娱乐业及科技开发型企业等。
北京市十八个区县均已建立了政府"一站式"办事大厅,可以进厅快速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第十步,分别召开新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议和监事会议,选聘公司经理,制定管理和激励制度。体现新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新三会"体系正式运作。新公司挂牌成立。
改制实施步骤的"十步走"只是主要程序的规范化表述,实际运作中,可以交叉进行。
改制的各个步骤都要规范运作。包括:程序规范;评估规范;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内部监督、激励、考核机制规范;审批规范;有关方案、报告、决议等文本也要规范。
(作者为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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