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展览  

 

 
2007年度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北京地区公益培训计划

关于举办“中小企业法律实务讲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占各类企业总量的99%。企业每时每刻都面对法律风险的考验,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识别与规避法律风险,是企业团队、法律工作者、政府主管部门的共同任务。
 

  “中小企业法律实务讲坛”作为2007年度国家发改委“银河培训工程”北京地区公益培训计划的重要内容,由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办,联合20家专家顾问单位和合作机构,针对中小企业急需掌握的主要法律、法规,运用案例分析、法律要点解读、专家指导、现场解答学员问题的方式,为企业管理团队,进行公益性、实用性、系统性的培训,以快速提升中小企业管理素质,促进企业做精做专做特做强。


  此讲坛作为北京市和各区县中小企业专职工作人员的选修课程,计入学时学分,颁发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支持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办单位:北京市中小企业专家顾问委员会
  承办单位:由20家律师所、税务师所、会计师所、法律中心、银行、担保、投资、培训机构,分12个主题分别牵头承办。

  讲坛内容:
  第一讲《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务操作知识
——规范运用股票、基金、公司债券,为中小企业及公民谨慎理财和投融资服务


  第二讲 新的《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及工商管理办法的关键点
——中小企业如何规范化的市场准入、经营、退出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第三讲 《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关键点,规范企业及职工劳动合同关系中的50个案例解析


  第四讲 《税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要点透视
——中小企业及公民规范纳税与税收筹划的必备知识


  第五讲 《物权法》ABC
——企业、公民和执法机构如何明确和行使物权,规范行为、维护权益、依法断案


  第六讲 《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实务操作
——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市政工程、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机构需特别关注的50个要点


  第七讲 《担保法》、《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实务知识
——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融资担保的便利与规范


  第八讲 《合同法》以及企业合同管理办法的关键要点,识破“合同陷阱”和“霸权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分析


  第九讲 《商业银行法》、央行“贷款通则”、银监会“企业贷款指引”以及银行贷款、综合授信中的信用评级、审贷、监管规则与程序要点


  第十讲 《知识产权法》要点,专利权转让与保护以及特许加盟连锁经营、直销营销、广告制作、传媒推广、互联网、书刊出版中的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点评


  第十一讲 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北京市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留学生创业企业、“双软”认证企业、科技园工业园区建设、孵化器及技术开发中心等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及具体实施措施


  第十二讲 国际通行的《商法》、《海事法》、《贸易法》,我国《海关法》等涉外法律要点,以及进出口贸易企业、赴境外开展投资、劳务、工程、会展业务必备的法律知识

  具体安排如下:
  讲坛时间:自2007年6月中旬起,每月三次,每讲半天,连续12讲,(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  点:“北京中小企业之家”国门路大饭店(机场路、京顺路北皋出口,见标识)
  费  用:全部免费(含场地、授课、法律文本、相关资料、停车)
  参会方式:填妥“报名回执”,提前报名,可选择准备参加的讲坛场次,每次讲坛举办前一周,将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自发文日起,接受报名,每次讲座人数限200人。

  联系方式:
  1、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  任:张一平 电 话: 64058636
  联 系 人:会展培训部 吴艳丽 陈 程
  热线电话: 84018989 传 真: 64065056
  2、“北京中小企业之家”国门路大饭店
  联 系 人:王 博 电话:84704406 84702266-8299

  特此通知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07年6月4日
 


“中小企业法律实务讲坛”

传真64065056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参会人姓名

 

 

 

 

参会人姓名

 

 

 

 

参会人姓名

 

 

 

 

参会人姓名

 

 

 

 

   

 

 

 

 

 

 

电子邮件

 

 

请选择

参加场次划

可多选

  1、《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        

□  2、《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  3、《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  4、《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  5、《物权法》

□  6、《招投标法》

□  7、《担保法》、《物权法》

□  8、《合同法》

□  9、《商业银行法》

□ 10、《知识产权法》

□ 11、政府扶持政策综述

□ 12、《海关法》、《商法》、《海事法》、《贸易法》

 

 

 
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办     中国经济信息网技术支持
Copyright©2003-2005